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市委于1月16日下发了《一届铜仁市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为抓好市委《十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切实改进大龙开发区各部门工作作风,区纪工委决定对市委《十项规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结合实际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一、督查组
组长:谌卫
副组长:张昭周玲廖明江
成员:陈静付弘文舒小灵
督查组下设督查小组办公室,廖明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督查方法
督查工作采取明查暗访、集中督查对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进行全面督查。
三、督查内容
(一)是否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工风各项规定。
(二)是否制定相应贯彻执行规定。
(三)是否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督查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督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定期开展督查,及时发现和查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纠而不改、纠而复发的问题要坚决对相关人和事作出处理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2、要严格要求,强化工作纪律,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每次督查结束后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督查情况。
20XX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