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为解决执法人员不足问题,20XX年3月,经县政府同意,我局招聘了12名协管员,协助城市管理工作,他们为我县创建卫生县城,巩固和提升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因我局现工作人员只有54人(包括协管员、临时工),外勤人员40人,面对繁重的城管和“制违”工作,他们长年累月加班、超时工作,所以协管员队伍是目前我县一支不可或缺的城市协管队伍。恳请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续聘现有的12名城市管理协管员,协助做好日常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每名协管员年工资、加班补贴、服装及办公等费用需2万元,列入县财政预算。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