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纪委:
XXX,男,20XX年4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XXX人。20XX年2月参加工作,20XX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XX年1月调入XXX工作,20XX年6月任XXXXXX至今。董凤朝,女,汉族,20XX年5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20XX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XX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万寿村计生专干。
20XX年5月,XXX任XXXXXXX期间,在明知XXX翻建住房申请书中XXX的房产面积与其实际合法住房面积不符,明知没有XXX其他四个兄弟翻建住房申请的情况下,不向主管副局长和局长请示,擅自为其盖章审批,并且在开具建房许可证时仅根据XX兄弟五人的房产证,就把XXX及其四兄弟的名字全部列上,为XXX兄弟将普通住房改变为经营性旅馆用房提供了便利。经20XX年7月3日党委会议讨论,建议给予XXX党内警告处分。
妥否,请批示!
20XX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