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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作文600字

投稿时间:2016-01-08 10:04:48 作者:范日勇 分类:话题作文 来源:书通网 我要投稿

看了这个题目,有的小朋友会讥笑地疑问:“凡是健康的人到了一定的年龄,就会自然而然地学会走路,为什么还会提出这个幼稚的问题呢!”朋友,请你先别笑话我。如果你留心一下现实生活中那些在马路上和街道上走路的人,一定会很难发现,不仅有许多年幼的小孩不会走路,而且还有少数的大哥哥、大姐姐、叔叔、阿姨、爷爷、奶奶也不会走路。

马路旁,谁站岗?红绿灯,闪闪亮。“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可有的人(包括骑自行车和摩托车的人),红灯亮了,仍然穿越马路。若碰上交警制止或罚款,还不服气地狡辩或吵闹。为了保障行人横跨马路的安全,在十字路口和人流量大的路段,画着显眼的斑马线标志,可有的人却视而不见,或与急驰的车辆截头竞赛,或自恃“车不敢撞人”而悠然慢过。路两边的栏杆是为了保护行人的安全,而有的人却为了一时方便,竟然翻越铁栏杆。有的人不走“人行道”,偏在慢车道甚至到快车道上“潇酒走一回。”有的人连走路靠右边行驶的常识都不懂,常常大摇大摆的逆向而行¨¨¨诸如此类不会走路的事例举不胜举。

不会走路的危害性很大,轻则有“惊”无“险”,侥幸与飞车擦肩而过,常吓出一身冷汗;重则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残或死亡,造成车辆损坏和货物损失,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真像人们常说的:“车祸猛于虎。”

为了你、我、他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为了触目惊心的悲剧不再重演,为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无阻,让我们人人学会走路吧!要认真学习有关道路交通法规,要从我做起,互相监督,自觉地依法走路。对于违规走路的人要批评,要制止,要处罚。对于因不会走路而造成他人生命财产损失的人,要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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