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民主义的提出:1905年,孙中山提出同盟会纲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在《民报•发刊词》上,孙中山将同盟会纲领进一步阐发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作为革命的指导思想。
(2)阐述三民主义:民族主义即“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就是用革命手段推翻帝国主义支持的清朝封建统治。民权主义指“创立民国”,就是通过政治革命,推翻封建帝制,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民生主义即“平均地权”,主张核定地价,现有地价归原主所有,革命后因社会进步所增涨的地价归国家所有,由国民共享。
(3)评价三民主义:这是一个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纲领,表达了资产阶级在政治、经济上的利益和要求,反映了中国人民实现民族独立和民主权利的愿望,是辛亥革命的重要理论指导。当然三民主义仍带有明显的时代局限和阶级局限。
(4)新三民主义的提出:1924年1月,国民党一大通过宣言,接受中国共产党的反帝反封建主张,实际上确立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重新解释了三民主义,把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
(5)阐述新三民主义:民族主义有两方面含义:一为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二为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民权主义指民权为一般平民所共有。民生主义指平均地权,节制资本,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
(6)评价新三民主义:它和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革命纲领有着基本相同的革命目标,即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反对封建军阀统治,这成为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和国民革命时期的旗帜。新三民主义在内容上仍属于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