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的国家性质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和特点
①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②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是: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3)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①广泛性:民主主体的广泛性和民主权利的广泛性。
②真实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保障。我国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取得的成就,充分反映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
(4)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
①政治权利与义务:
a.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
b.政治性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②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a.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b.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c.坚持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