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强调创造探索精神
由于音乐的自由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给人们对音乐的理解与表现提供了想象、联想的广阔空间。因此,音乐是创造性最强的艺术之一。河师大的张睿婷教授在上《音乐作品鉴赏与教学》这节课时,提出:如果仅仅把音乐创造融在其他音乐教学内容中,就不可能充分发挥音乐教育的审美育人的作用,只有把音乐创作作为中学音乐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独立出来加以强调,中学音乐教学才能获得最大的教育教益。比如:为了指导学生的创造探索精神,给学生欣赏谭盾的《水》、《破铜烂铁敲起来》等“另类音乐”,让学生去思考为什么这些看似不可能发出乐音的,不是常规乐器的东西居然也能奏出这么美妙的音乐?在关注对学生创造力培养的同时,更要关注音乐教育方式的创新。对音乐教学更有创新探索的精神。
四、教学评价的转变
教学评价是教学工作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基本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教育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课标要求:“应在体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前提下,以音乐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的实现为评价的出发点,建立综合评价机制。”这就与我们以往的“成绩考核”有着重大的区别。新课标的评价是包括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对学校的教学管理、教学质量,以及对本课程的建设和发展进行全面的评价。总之,我们音乐教师只有重新审视音乐课程的标准、理念,在研究和思考状态下认真学习,不断反思、不断进取,认识到音乐教学应该尽可能地做到生活化、社会化、多元化与个性化……才能做一名优秀的音乐教师。
长期以来,音乐学科教学都还存在着一种较为传统和固化的观念,就是以把自己的学科知识传授给学生作为教学的职业基准。大家常说教师要“为人师表”,而却忽视了“师表”中的“榜样、表率”之内涵。教师要体现榜样和表率作用,不仅只是在完成一个教学的过程,同时,也要发挥在教学中的示范作用。
音乐课堂教学是教师与学生共同完成知识、技能的训练和掌握的一个过程,但更应当重视音师教师自身所应具有的榜样与示范作用。如果把课堂教学仅作为教师给学生传授知识和技能的单一过程,那可以说是音乐教师“榜样与示范”内涵的一种缺失。
如在以往的音教专业的音乐欣赏课程教学中,多数教师曾把“教学内容”看作是课堂教学的核心,将课堂知识传授视为理应完成的一个过程而已。应该说这是不够完善和健全的教学宗旨。一是限制了学生的认知能力;二是限制了对学生认知能力以外的其他能力发展的关注;同时,也忽略了学生在学习时的向师性,以及他们直接对老师的言行举止的关注,包括教态、广博的知识、个人艺术魅力、扎实的专业技能等,包括教师自身的示范作用。
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入,在新课标指导下的普通学校的音乐教学中,音乐欣赏课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我们要重视课堂教学中的情感体验和情感交流,并在教学上以自我身份和角色来影响学生,将自己的示范作为学生的一面镜子。
课改的不断深入和推进,音乐教师的教育观念、艺术修养、知识结构、业务能力等,都在不断地深化与提升。在加之近年来大批专业院校的毕业生充实到音乐教师队伍中,使音乐教师的专业化整体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在课堂教学中,教学的手法也越来越灵活多样,多媒体技术广泛应用于音乐课堂,的确给音乐课带来了无限生气和活力。然而,但随之带来的问题也就出现了,现在越来越多的音乐课堂中,教师的范唱、范奏,已逐渐被多媒体课件所取代。久而久之,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和基本技能就逐渐退化了,面对这种现象,我们音乐教师要清醒的认识到,教师的示范意义及作用,教师的示范作用不是多媒体可以全面替代的。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教师的正确示范是必不可少的,也是非常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