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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侦查申请书(4)

时间:2015-04-21 作者:朱家莲 分类:申请书 来源:书通网

(1)、20xx年非法暴力拆房时,启东市人民法院一审还未判决。

(2)、20xx年4月10日的裁定说明南通迪颖房产公司诉求不合理也不合法。

本案中没有任何机关和人员出示任何有效文件,证明沈黄所使用的房屋属于强行拆房的范围。对于强制拆迁国家规定了司法强拆和行政强拆两种途径,但任何一种途径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任何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擅自拆除房屋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只要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标准,即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沈黄上百万的财产被摧毁在废墟中,合法占有使用的房屋被推倒,800﹐房屋的巨额装修被毁于一旦。面对这样铁一般的犯罪事实,启东市公安局故意拖延出警,造成流血事件,出警后在现场不阻止200多歹徒行凶打人、毁坏房屋的犯罪行为,反而伙同歹徒用大型的破碎机把沈黄使用的房屋和房屋内所有设施全部摧毁。我们多次到启东市市委书记孙建华办公室和启东市公安局长刘以银局长室要求得到保护,并且通过书面、政府网站、电话向孙建华和刘以银求救,但是我们反而遭到了大批公安警员残忍的殴打和摧残!

第一次报案:20xx年11月9号

南通迪颖房地产公司指使拆房公司和外地地痞流氓六十多人在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当着公安人员的面暴力殴打拆迁户:毁坏启东市人民路388号金百事公司大楼,造成经济损失十多万元,经报案后,启东市公安局竟然出示了不予立案【20xx】0040号的手续。所有房地产公司和拆房公司的行动是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暴力拆迁,启东市公安局和市政府非法庇护房地产公司。报案后也拒不处理。

第二次报案:20xx年3月28号上午

启东市公安局非法庇护南通迪颖房地产公司违章拆房,拆房公司三十多人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暴力拆迁,当着启东市公安人员的面,围攻殴打启东大自然照相馆老人李富祥和其妻子钱卫权,代理人沈黄也惨遭殴打。

第三次报案:启东市20xx年3月28号下午

启东市公安局出动二百多名警力非法伙同南通迪颖房地产公司围攻殴打李富祥及代理人沈黄,启东公安局防爆大队大队长王亚军带领十多名警员聚众殴打李富祥代理人沈黄,造成沈黄被打伤住院,沈黄报案后,启东市公安局拒不出警。启东大自然照相馆里边的价值几十万元的设备全部被埋在废墟中。

第四次报案:20xx年4月9号

发生重大暴力流血惨案。受害人沈黄、陆东辉等人在上午7点左右报警,启东市公安局离开惨案发生地只有几百米,启东市公安局完全有时间和能力阻止惨案的发生,却故意拖延出警1个半小时,发案现场血肉横飞,有人头部被打了三个洞,昏迷在血泊中,有人鼻梁骨骨折,有人耳朵打飞了,有人脸部开花,六七个人昏迷过去倒在血泊中,血流满地,惨不忍睹。

受害人已多次报警,启东市公安局不但故意拖延出警,反而加害受害人沈黄,沈黄在24小时内,受伤不允许治疗,不允许躺下休息,甚至还被公安局防爆大队强行抽掉裤带,勒令面壁罚站。大批公安人员拉开警戒线包围被拆房户,非法伙同拆房公司拆房,被拆房户里边价值100多万元的营业设施也被摧枯拉朽般全部报废,埋在废墟中。

第五次报案:20xx年4月10日上午10点左右

受害人沈黄向启东市公安局报案,多名犯罪嫌疑人盗窃人民路388号废墟中的设施,启东市公安局置之不理。受害人沈黄委托大自然照相馆李富祥到现场拍摄照片,被阻止、威胁、殴打,幸亏得到旁观群众金华救助后才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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