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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职责(3)

时间:2014-09-22 作者:张文艳 分类:职责 来源:书通网
(八)骨干教师应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水平,积极参加高一层次的进修或培训活动。


职责五:骨干教师职责

骨干教师在任期内的职责如下:

1、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率先实现专业化发展。关注学科改革和发展的状况,熟悉本学科各年级的课程标准、教学任务、基本要求和内容,研究并掌握本学科考试的范围内容、命题题型、题量难度,真正成为本学科的教学骨干。

2、教学成绩:骨干教师应严格按照课堂教学改革要求从教,很好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成绩在同年级前列,所教班级的教学成绩不得低于年级平均水平。

3、每年在镇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专业论文(教育部门的刊物),或一篇以上专业论文在镇级以上学术交流或评选中并获二等奖以上。

4、积极参加镇、区教育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教研、科研活动。

5、每年至少上一次年级以上公开课或报告、讲座。

6、协助教研组做好教改、课改和教研工作,帮助其他教师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7、每学期听年轻教师课不少于28节。

8、指导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应认真指导学校为其指定的青年教师,并经常帮助青年教师审定教案,相互听课。学年初将指导计划、指导目标上交学校,学年末将指导青年教师的工作总结上交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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