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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

时间:2014-08-05 作者:田华 分类:工作计划 来源:书通网

5、加强宗教重点项目建设,努力推动宗教文化旅游事业发展。重点协助指导鹿峰寺和盘古寺完成殿堂、生活、办公、景观配套设施基建与装饰工程;指导帮助金钱寺搞好寺内布置,为佛教协会的办公创造条件。指导好蔡伦竹海景区紫霞禅寺大雄宝殿的建设。做好张良洞(钓岩寺)开发前期工作,为我市增加旅游新亮点赢得宝贵时间,积极推动宗教文化旅游事业发展。

6、加强人才培养,努力挖掘弘扬宗教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一是加强对宗教人才培养工作的领导,指导各宗教团体制定人才培养与引进计划,推选优秀教职人员报考宗教学院进修深造,组织举办各类知识培训班。努力提高耒阳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积极引领各教派开展弘扬传统优秀文化,营造和睦和平社会氛围的文化宣传和慈善捐赠活动,倡导与人为善,积善成德,抑恶扬善思想,为构建和谐社会及改善民生多作贡献。

7、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努力为宗教和睦,实现和谐耒阳提供组织保证。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扎实做好他们的团结和引导工作,加强宗教团体的班子建设,重视爱国宗教人士的培养,使他们真正与党和政府保持一致,自觉主动地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睦方面工作。重点做好佛教协会和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切实加强宗教团体对场所重大事项决策、参与和监督的权威,认真抓好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和场所负责人的任前考察把关工作。

8、加强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宗教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按照“五五”普法教育计划,分层次、分期分批组织民宗干部、教职人员、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分清什么是宗教,什么是邪教,什么是迷信,努力提高民宗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营造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使民族宗教系统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宗教活动场所的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升全市宗教场所的法制建设水平。

9、加强依法行政,打击假僧假道,切实做好“回头看”工作。一是开展对农村宗教问题的专项调研。要深入到基层和场所,广泛听取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农村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对做好我市农村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提出对策和措施。二是强化教职人员的管理。对全市各宗教场所的教职人员基本情况进行逐个清理调查,建立宗教场所教职人员档案,规范合法场所教职人员管理。三是继续抓好非法土庙、假僧假道乱做佛事道场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回头看”复查活动,切实巩固治理成果。四是切实做好抵御渗透工作。继续推进抵御渗透教育进场所、进社区(村),筑牢抵御渗透防线。坚持和完善领导协调、部门和区域协作机制,及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基督教非法聚会点,打击各种非法宗教活动,确保全区宗教领域和睦稳定。

10、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工作出发点,认真学习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强服务、保增长、促发展”为主线,以改进作风、创新理念、提升效能为重点,以让群众满意、基层满意为目标,将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政风、行风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全面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促进耒阳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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