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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正风肃纪实施方案(12)

时间:2014-08-29 作者:唐博珍 分类:方案 来源:书通网

三、方法步骤

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分为五个阶段。

(一)学习教育(4月1日—4月20日)

1、充分动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把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特别是周本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张越书记在专项行动动员会上的讲话要求,充分认识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政法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投身专项行动。

2、加强教育,夯实思想基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效凝聚政法干警信仰共识、使命共识、价值共识、事业共识,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提升司法为民,廉洁公正执法意识,严格自律,确保司法公正。深入开展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推动法官职业良知的养成,要把培育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作为每位干警的必修课,教育广大干警自觉用法官职业道德约束自己,把不公不廉作为最大耻辱。

3、创新载体,增强学习教育活动的效果。各单位要注重教育内容的针对性,教育形式的多样性和教育方法的灵活性。要利用近年来全省法院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教育干警,打好预防针、吃好“救心丸”;要组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先进典型示范教育活动,积极造树一批身边的先进典型人物,用生动、鲜活、感人的事例教育、感召、激励广大干警。各单位要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一些更具特色、更贴近需求的教育活动。增强学习教育的渗透力、感染力、确保人人受教育、人人得提高。

(二)查究整改(4月21日—5月20日)

全院干警要以“五对照、八整治”为主要内容进行自查自纠,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逐一对照,逐项查摆,切实找准问题,每名干警要认真填写《正风肃纪专项活动自查表》。

对于查究出的问题,要按照边查边改、立改立行的要求,能马上改的马上就改,不能马上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解决途径、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形成书面的自查整改报告,内容涵盖自查出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和下一步整改措施等,整改报告与《自查表》一并报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公开公示(5月21日—6月5日)

通过公开栏、专门网站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公示,通过设立意见箱、网上信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公示期间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及时研究解决。

(四)监督检查(6月6日—7月5日)

院纪检组要深入开展审务督察,针对周本顺书记提出的政法干警需要整治的“八种突出问题”和卫彦明院长提出的法院干警存在的“十种突出问题”,采取随机核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对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要认真查处。

(五)完善机制(7月6日—8月底)

1、完善制度规定。针对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对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制定的制定,该健全的健全,该细化的细化。一是管理方面,建好“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二是监督方面,建好“不易腐”的惩戒机制。

2、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成效,确保司法权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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