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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暑期培训方案(2)

时间:2014-07-21 作者:许娟 分类:方案 来源:书通网

(二)省级培训

2.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培训任务的通知》精神,今年暑期省教育厅将继续实施“湖北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届时我市将选派218人参加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初中教导主任、初中教学副校长等项目的培训,选派20xx年资教生27人参训。此项培训由市继教中心统一组织,学员的交通费、生活费、学费全部由省教育厅提供。培训时间为7月5日至7月28日,地点在省内各高校。具体安排见附件2,各地各校参训名额分解见附件3。

(三)市级培训

3.新课标、新教材专题培训。拟于7月12日-7月18日开展新课标、新教材培训。培训由市教科院统一组织,结合新课程标准对全市部分初中、小学起始年级学科专任教师进行新教材、新课标培训。培训的具体安排由市教科院另行通知。

4.中小学教师暑期集训

暑期全员集训内容包括政策法规学习、师德培训、业务培训、业务知识考试四项任务,由各镇(办)中心学校、市直学校在市教育局统一部署下集中组织。时间为8月22日至8月27日。具体安排如下:

⑴政策法规学习(8月22日)。各镇(办)中心学校、市直学校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教育部颁布的《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见仙桃教育信息网教师管理栏目),组织教师开展教师专业标准学习、讨论,提高教师政策法规和教育理论水平。

⑵师德培训(8月23-24日)。一是开展仙桃“最美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典型事迹巡回报告活动和教师师德承诺活动。师德先进典型巡回报告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教师师德承诺活动由各地各校组织,学校必须与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并在学校进行公示。师德承诺书的具体内容为市教育局“八项承诺”、“七条禁令”。二是各地各校按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做学生喜爱的好老师”主题活动的通知》,开展“做学生喜爱的好老师”评选活动。三是利用暑假的有利时机,深入开展“课外访万家”活动。

各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宣传氛围,并于集训结束后将相关资料和活动图片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⑶业务培训(8月25-26日)。各校要结合新课标、新教材的要求,因地制宜开展集体备课等校本研修活动。

⑷业务知识考试(8月27日)。根据《仙桃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卓越工程实施意见》精神,中小学教师暑期集训期间将进行全员业务知识考试。考试由各地各校自行命题,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考试成绩记入教师专业发展档案,纳入继续教育集中培训学时考核。

四、培训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暑期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彭中才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程波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培训工作实行局领导包片,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蹲点,各镇办中心学校(市直学校)具体负责的组织管理制度。市级培训由市教育局教管科牵头,市继教中心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市教科院、学前教育管理科等部门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镇、办中心学校和市直学校负责组织好集中培训和全员培训,每项培训活动要做到“六有”:即有专人负责、有专门辅导教师、有培训主题、有考试考核、有档案资料、有工作总结,确保培训活动收到实效。

2.严肃培训纪律。培训期间,每个教师都要有《教师专业发展报告册》和供学习用的相关资料。各地各校督促参训学员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要加强考勤管理,集中培训要实行“点名签到制”。除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外,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市教育局将定期对市级以上培训情况予以通报,并与学校教育教学综合评估、教师职务评聘、年度考核、工资晋级、绩效工资等严格挂钩。无故未完成省级以上培训(未取得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和在全员业务知识考试中无故缺考的人员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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