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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2)

时间:2014-03-03 作者:宁嘉沛 分类:方案 来源:书通网

13.20xx年11月,出版经济普查资料汇编。


篇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国务院及全省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从头抓经普”的工作理念,扎实开展三经普的宣传工作。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活动,使普查对象以及社会各界了解普查的目的、意义,明确普查登记的时点,掌握普查的内容和指标含义、口径、计算方法,提高被调查单位的参与度、支持度和配合度,消除顾虑,如实申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与和谐环境,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任务。

二、基本思路

按照普查各阶段的工作要求,结合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实际,在普查宣传上要把握以下几点:一要把宣传动员贯穿普查全过程,紧贴各个阶段中心内容,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努力把普查宣传做深、做细。二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影像资料的拍摄与制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宣传资源与各种媒体宣传造势的作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活动。三要把握宣传重点,注重区分宣传群体,要把领导干部特别是辖市(区)、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视程度和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作为宣传的重点和难点,多层次、分重点、有节奏地加强宣传工作。

三、组织领导

在常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与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牵头,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具体落实全市普查宣传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各辖市(区)的经普宣传工作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实施。各镇(街道)经济普查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普查宣传工作。全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直接领导当地经普宣传工作,市电台、电视台、报刊等主要新闻媒体要全力支持和配合普查的宣传工作,开设普查宣传专栏和专题节目。

四、工作原则

普查宣传工作实行五项原则:一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充分发挥各地区、各部门及普查对象的积极性;二是普查宣传内容与普查各阶段的任务紧密结合;三是公共媒体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有资源共同承担;四是行政手段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五是普查宣传与统计普法相结合,在全社会树立普查队伍的良好形象。

五、宣传形式

按照拓展宣传思路、创新宣传手段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真正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网络有言、户外有势,为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顺利展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发挥优势,构筑“对内宣传”良好平台。一是建立局内网宣传平台,开通普查专网,在网页上设置宣传动态、活动剪影、方法制度、经普风采等栏目;二是开通工作信息交流平台,制订《常州市三经普信息工作考评奖励办法》,明确信息采编的途径、工作要求、考核办法及激励措施,要求各辖市区配有专职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三是编写经普工作简报,分门别类有重点地及时宣传和反映经普工作。四是建立新闻媒体报道平台,由市委宣传部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及时宣传和报道全市经普工作、重要会议。

2.开展活动,营造“外部宣传”浓厚氛围。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结合地区宣传特点,重点安排8项宣传活动。一是拍摄微电影等宣传短片,印制宣传画,制作宣传标语牌,悬挂横幅。二是在常州电视台《政风热线》、常州电台经济频道等栏目开展经普宣传活动;三是在全市(126)个高档宾馆、高级办公楼的楼宇电视,市区9个大型led屏上12小时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和拍摄的宣传短片;四是在市中心广场举办经普“宣传月”启动仪式,掀起全市经普宣传高潮。五是结合12.4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机开展连续宣传。六是利用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宣传,开设电话彩铃。七是在《常州晚报》等报刊开设第三次经济普查专栏或专题。八是采用印发《致普查对象一封信》的方式开展点对点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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