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一:我找到了学习的乐趣
乐趣有很多,有成长中的乐趣;有拉小提琴的乐趣;还有弹钢琴的乐趣……给我三天三夜,我也说不完,而我找到的乐趣,是对一名学生来说至关重要的学习上的乐趣。
语文,这是我在小学里的三门课中头痛指数排到了第二的学科,不知怎么的,到了中学,成绩竟然上去了!这可让我大吃一惊,至于其中的奥妙嘛……我也还没搞清楚。也许是换了
学习方法,也许是换了老师,也许是换了学习气氛,也许……我曾想过无数个也许,但渐渐地也不想那么多了。正因为分数上去了,我也不讨厌语文了,反而产生了兴趣。这就产生了我的一条座右铭:分数上去了,兴趣也由然而生了。
数学,小学里最令我骄傲的一门。但上了中学却因为一直伴随我的一位好朋友而次次上不了100分,我一直想和它绝交,却怎么砍也不能把我们分开。我的这位朋友大名就叫——粗心。粗心,一个我一直想甩又甩不掉的朋友。哎!朋友啊!你什么时候才会远行啊!正因为和我这个朋友的作战,让我对数学十分感兴趣。
英语,小学里最令我头痛的一门学科。在中学里成绩依然一般,说好算不上,说差也不算。上次考了一个91分,把我乐得屁颠屁颠的回去向爸妈报告成绩。但却不知道,我这刚点起的希望之火会不会又被雨水浇灭。不过,正因为对英语高分的渴望,我对英语也产生了兴趣。
我的座右铭告诉我:失败是成功之母,兴趣是乐趣之父,有了兴趣才有乐趣。我相信,学习在我面前将不是困难。
作文二:我把快乐分你一半
有一句名言这样说:“你把快乐分给别人,你将得到两份快乐;你把忧伤分给别人,你将分掉一半忧伤。”我身边就有这样一个人,她总是在悲伤时给我支持,在快乐时与我分享。
小学一年级,我的同桌是一个霸道的女孩,她喜欢抢我的文具,抢不过就动用暴力。起初几天,我还一直在忍,可是“纸终究包不住火”,她发现了我手上的一道道的伤痕。看着白皙的手上一条条血印,她心疼地帮我擦药,我也忍不住落了泪。她看出我的心事:“有人欺负你了?”我点点头。“来,没事,哭出来。我今天很开心!我把快乐分你一半……”
三年级,一次考试,通过我的不屑努力,期末考试得了全班第一。我开心地、蹦蹦跳跳地回家,她,依然淡定地坐在茶几旁,说:“今天很高兴啊!来,和我讲讲,把快乐分给我一半!”“到底怎么分啊?快乐又不是糖果!”“用心分,它和糖果一样啊!”她站起来,笑了一下,留下一脸疑惑的我。
五年级暑假,当我正庆幸自己考入一个好中学时,她被查出心脏病,必须动手术。那年夏天,是我过的最黑暗的夏天,我第一次感到天塌了的感觉。到她病房时,我满脑子空白,不知该说什么,不知应该安慰、还是鼓励呢?我轻手轻脚走进病房,不想吵醒正在熟睡的她。也许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她睁开眼:“你来了!”弱弱的声音让我不敢相信是她,是那个爱笑的她。眼泪又不争气地留下来了,虽然我知道她最不喜欢我哭鼻子。“哭什么?你就爱哭!”她爱怜的话语让我的眼泪更加止不住。“没事!一个小手术而已。你看,以前不知自己有心脏病,现在知道了,治好了,不是更好吗?今天我心情还不错呢!来,我把快乐分你一半!”我抬起头,惊讶地看着她那张布满皱纹却依旧笑脸盈盈的脸。
她是我的奶奶,她并不像别的老人,她更像我的朋友,更像我的知己。她是一位平凡的老人,说的话也很平凡,但她的那句“我把快乐分你一半”却深深印在我的心里。时时刻刻都能想到把快乐分给别人的人,不是很值得人尊敬吗?
作文三:初一的生活
赤橙黄绿青蓝紫,一条彩练当空舞。——题记
当我们懵懂地跨进初中大门,一张张生面孔的对望,一次次冷眼神的交流。不知不觉中,我们偶然打开了多彩之门,创造了属于七年(1)班的多彩之练。
明艳之橙
早读课,琅琅的读书声传出教室。英语科代表站在讲台前领读。纯正的发音,恰好的口型,流畅的语段,尽显完美。刹那,明艳的阳光柔柔地穿过下玻璃,惬意地铺在教室里,一尺尺地延伸开来,也披在英语科代表的身上,时而旋放出橙色的光芒。明艳之橙,释放出中学生的知识魅力。
幽默之蓝
懒懒的风拂过了每个同学的脸颊,倦意传递,同学接连打起了呵欠。终于,下课铃声唤醒了一切,同学们伸起了懒腰,看着蓝衣的××不禁“激动万分”,开始为大家活跃气氛。当空,他走上了讲台,挥了挥铁尺,“大家静一静”,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即兴表演一段,让我高歌一曲,大家说:“好不好”?顿时,台下嘘声一片,尽是嘲讽的掌声。他不屑一顾,清了清嗓子,将手握成拳头状,当作“话筒”。他用黄梅调声音唱了起来“树上的鸟儿成双对,绿水青山带笑颜……”台下笑倒一片。幽默之蓝,绽放出中学生的幽默情怀。
团结之红
六一汇演,我们倾吐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在诗朗诵中,我们注入的是对奥运的祝福,对明天的憧憬,对北京的希望。在最后那激情澎湃的时刻,我们携手奥运,举起了手中的五星红旗,在微风摇曳下,显得更加耀眼。“祝福北京,祝福奥运,祝福所有的梦想都能够实现,祝福北京与奥运一起进步,共创辉煌。”团结之红,诠释出中学生的团结力量。
多彩的七年级生活,给予我们动力,给予我们希望,在这同一片蓝天下,七(1)班,一定会创造美丽的彩虹。
作文四:餐桌上的记忆
我喜欢吃,但是最喜欢吃别人做的。自己很懒,从来都懒得动手。记得小时候看着姥姥站在炉火旁,在烟雾弥漫的灯光下,就像从蓬莱飞来的老仙人一般。
姥姥做的菜十分的好吃。炒土豆丝,宫保鸡丁,炒鸡蛋,糖醋排骨……等等,好多好多的好吃的我都喜欢。姥姥的手艺我也是从小吃到大,一直都吃不腻。
只是,一心盼望着的,便是回家能闻到一种四溢的香气——红烧肉的味道。
自己,真的很喜欢姥姥做的红烧肉。
很小的时候,红烧肉仿佛只存在于过年时节的餐桌上。一小盘红艳艳的肉块里夹杂着烧透的土豆,全家人的视线好像都被钉在那上面似的。那个时候,几乎一年吃一次的红烧肉就变成了我的一种企盼,过年除了可以拿到压岁钱和新衣服外,还可以吃到好吃的红烧肉,于是那种对红烧肉的企盼又转变成了我对过年的期待。以至于很多叔叔阿姨问我长大想干什么的时候,我会说:“我想过年呐。”每当这个时候,那些叔叔阿姨们都会笑起来,记忆中的他们笑得格外灿烂。
渐渐地,不知是从什么时候起,这种对红烧肉的兴奋感变得越来越低了。一年吃一次的佳肴变得常见,在平常天频繁地出现在餐桌上,也从最初的“干干净净”变为“还有剩余。”
那一次,我站在厨房里看着姥姥做红烧肉,看着肉块在那棕红色的液体中轻轻抖动,伴随着烟雾被不断地吸进抽油烟机,心里都没有了当年的欣喜。
时代在变,生活在变,那些在过去十分珍惜的物品现在也不太在意了。不过,这样也好,有了新的追求,才会“越过越快乐”嘛!
作文五:捡拾幸福
幸福的定义有太多太多,幸福只源于最小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在我们只注重于大幸福的同时,会在某一瞬间恍然发现,那些点点滴滴的小幸福也在身边,我们要将它们从回忆中捡拾起来,放在心口,像供神般的去珍惜。
每一个人都会有一段经历,经历母亲的唠叨。当母亲的唠叨响起,我想,每个人的脸上都是不耐烦,直到用冰冷的话语回击,那时总会以为是母亲太过于话多,之后母亲不再唠叨,而是小心翼翼的凑上来轻声询问你,母亲的眼中有担心也有畏惧,这时,我们都会内疚,我们要将双手伸入回忆中,将唠叨中的关心和问候细数,捡拾起放在心口,我们才会感觉到,原来那就是幸福啊。
最怕的不是明白的、捡拾的太晚,而是怕捡拾的太太晚。当父母还健在,就应该将那些遗忘了的幸福捡起来好好珍惜保存,不要等都老了、逝去了才明白,那时的他们再也收不到你的回报与热爱。
像路人,摔倒了有人会扶,却不是认识的人,当他们搀起自己的那一刻时,或许有人会认为那是天经地义,对于路人对自己的关心,也只是不屑的道谢,之后便匆忙走过。再后来自己搀扶别人时,充当了曾经帮助过自己的路人的身份,那是才恍然大悟般地将那路人对自己的关心重新捡拾起来,明白,这也是一种幸福。
像孩子对自己父母的嘘寒问暖,这对于那些父母来说,就算是这样的点滴小事,也是他们人生中最大的幸福。
幸福有许多,重要的是有没有人发现幸福,幸福有大有小,小的让人遗忘甚至丢掉。最后当我们捡起它的时候,才突然发现,这也是幸福啊,这些幸福与表面上的幸福同等,甚至大过于它。我们要珍惜那些不引人注意的幸福,要记得,这也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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