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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务公开实施方案(6)

时间:2014-01-21 作者:黄燕芳 分类:方案 来源:书通网

(五)社区财务公开:社区机构运行经费数额、使用情况,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便民利民项目的收支情况,各级投入的社区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社会个人、帮扶单位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社区集体资产明细,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情况等。

(六)社区服务公开:社区文化站、社区卫生计生站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社区群众性服务组织情况等。

四、公开程序

(一) 编制。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共同制定本社区的居务公开手册,明确各项事务程序和应及时公示的内容。同时,对拟列出的公示内容,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及经办人必须签名确认。

(二)审核。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当期应公开的内容和资料,在公开前5个工作日内根据公开内容类别,提交给社区监督民主监督小组审查,社区民主监督小组提出修改、补充、完善等审查意见,统一由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负责公开。

(三)公开。一般的社区事务每月公开一次,每月的10日公布上月的内容;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公开时间为次季度第10日;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应及时公开。各类公开材料,加盖公章后方张榜公布和通过其它形式进行公开。公开资料一般要求归档一份,重大事项公开的内容应给街道办事处上报备案。

(四)反馈。社区居民对公开、公示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社区民主监督小组反映和向社区居民委员会质询,社区民主监督小组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应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重新公布。对居民提出的询问和意见,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五)归档。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居务公开档案。居务公开内容、居民的意见和改正措施等居务公开中形成的各种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完整、规范,要长期保管,并接受上级或居民的查询。对于居务公开形成的电子文档,应采取电脑、光盘、移动硬盘等存档方式,统一整理备份归档。

五、公开方式

(一)公布栏公开。社区在方便居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居务公开栏。居务公开栏旁必须设置固定的居务公开意见箱。居务公开栏的内容应当通俗易懂,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并且至少保留10天。要明确责任人,加强对公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公开栏保持完整、美观、整洁。

(二)会议公开。社区定期召开党员、居民代表会议、民主座谈会、听证会等,通过座谈、通知、发放资料等方式,将居务管理的各项内容及时告知党员、居民代表和群众。

(三)触摸屏公开。将社区管理各项资料,包括社会事务、组织架构、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方面的资料,及时录入社区触摸屏,以便于查询和监督。

(四)电子显示屏公开。定期将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方面的资料及时录入,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公开,接受监督。

(五)新闻媒体等其他宣传途径公示、公开。

六、社区居务公开的监督

社区居务公开的监督由社区民主监督小组负责。社区民主监督小组应定期对居务公开的时间和内容进行核实和检查,审查居务公开的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定期向社区居民会议报告监督情况。对居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弄虚作假、侵犯居民民主权利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民主监督小组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改正。

社区居民对居务公开的内容提出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社区民主监督小组提出。社区民主监督小组应进行核实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应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给予及时纠正和解释,重新调整居务公开内容。居民直接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异议或要求公开相关事项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也应于10日内给予解释和答复。社区居民要求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的,由社区民主监督小组查阅后告知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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