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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正风肃纪实施方案(8)

时间:2014-10-30 作者:毛婷 分类:方案 来源:书通网

1、以“五亮五比五创”、“三抓一促”活动为载体,实现创造争优。通过“五亮五比五创”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公示,明确工作职责,公开社会承诺。要开门纳谏,将群众,家长关注的事项及时公示公开,方便群众提出意见建议。要按照共性承诺、岗位承诺、实事承诺的要求,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好新一轮公开承诺,认真组织对承诺践行情况的民主评议,把握公开承诺、认真践诺、组织评诺三个重要环节,树立良好党员干部形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五比”,提高教职工素质。要组织各种形式的政治业务学习,完善教职工培训、考核、评价、用人机制,要在学校内部形成良性竞争,做到“能者上,庸者下”。通过“五创”,实现学校工作业绩的提升,学校形象的转变。通过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评窗口”活动,检验活动成效,接受社会监督。在“三抓一促”中着重开展深化精细化管理,解决群众、家长反映的突出问题,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大发展。

2、通过治庸问责,强力推进作风建设。各学校要深入自查“庸懒散软”等严重影响教职工形象、制约学校发展环境的问题,并将自查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建立整改台帐,公示整改措施和效果。对照《来凤县正风肃纪问责规定(试行)》和《来凤县教师正风肃纪“十不准”规定》和本学校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问责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对于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举报、投诉要及时调查处理。各单位治庸问责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制”,于每月底上报镇中心小学“三项活动”办公室。

3、要建立正风肃纪责任单位联系制度,定期开会,汇总情况,信息共享,沟通协作。中心小学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学校在工作中违反《来凤县正风肃纪问责规定(试行)》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局“三项活动”办公室,视情节轻重予以问责。

镇中心“三项活动”办公室组织督查问责组对各单位存在的“庸懒散软”行为进行不定期地明查暗访,对发现的“庸懒散软”行为,在全镇进行通报。开通“正风肃纪”举报电话(电话0718-6367226)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对检查、暗访和群众举报发现的问题,以及被各级媒体曝光的“庸懒散软”行为,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严格按照《来凤县正风肃纪问责规定(试行)》之规定和《来凤县教育局正风肃纪方案》追究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三)总结考评(11月1日-12月28日)

各学校要对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镇中心小学“三项活动”办公室对各单位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的成效进行严格考评。

1、全面总结。各单位对“正风肃纪”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全面总结,总结于20xx年11月20日前报中心小学“三项活动”办公室。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在简报、电视和网络专栏上刊发、推广。

2、民主评议。各单位进行社会信任度测评。评议结果将作为“正风肃纪”活动的考评依据之一。

3、综合考评。县“正风肃纪”活动办公室按照“正风肃纪”活动考评细则,对全县各单位开展“正风肃纪”活动情况进行考评。评选表彰一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学校和个人,对开展“正风肃纪”活动考评不合格的学校进行重点管理,视为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合格。并将考评结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评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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