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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肃纪工作方案(3)

时间:2014-10-10 作者:谭芸馨 分类:方案 来源:书通网

根据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3〕14号)精神,现就开展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正风肃纪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按照省委实施意见和第一批实施方案关于“五项专项治理”的安排,特别是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提出的“七个着力”的要求,把解决问题摆在首要位置,深入排查我省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加强教育引导,集中整改问题,强化制度建设,推进作风转变,着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环境,以解决问题、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主要任务

围绕“五项专项治理”,特别是“七个着力”,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中关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和规范督促检查活动的通知》,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活动和文件。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考核办法。(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改进文风会风问题,省委宣传部牵头改进学风问题;协办单位:省级各部门、单位)

(二)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管理,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制定“三公”经费公示制度,明确公示的内容、时限、范围和相关要求。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定期开展专项审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健全完善公务接待标准,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问题。(牵头单位:财政厅;协办单位:监察厅、审计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外办等单位)

(三)着力解决吃拿卡要问题。专项整治“不花钱、不请客、不送礼就不办事”的问题,集中治理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突出问题。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大厅和互通共享的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深入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网络建设,推动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对党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效能问责,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工作不落实的问题。(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协办单位:省纪委、监察厅、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

(四)着力解决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问题。在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中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要求清退对象在2013年9月底前自行清退收受的各种会员卡,作出“零持有”承诺。加强对商业预付卡的审批和监管工作,严肃查处违规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环境。(牵头单位:省纪委监察厅牵头治理会员卡问题,商务厅牵头治理商业预付卡问题;协办单位:财政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单位)

(五)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各类节庆、论坛泛滥等问题。健全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机制,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问题,督促纠正整改。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专项治理成果,制定节庆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博览会、体育运动会举办行为,坚决查处违规问题。(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牵头解决“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问题,文化厅、民政厅分别牵头解决各类节庆、论坛泛滥问题;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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