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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专业教学计划(2)

时间:2013-09-04 作者:李仁华 分类:工作计划 来源:书通网


篇三:计算机专业教学计划

    一、培养对象及学制
    本专业招生对象为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学制3年。
    二、培养目标与业务范围
    (一)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掌握必需的科学文化知识的,具有扎实的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在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计算机系统管理、维护和应用操作人员。
    (二) 业务范围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计算机产业(公司) 、制造业(企业) 和国家机关等企事业单位的计算机房、计算机室及办公计算机岗位,主要从事计算机设备、计算机网络的管理与维护,从事计算机的操作、计算机产品销售及售前、售后服务等工作。
    三、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及要求
    (一)知识结构与要求
    1. 掌握必备的文化基础知识。
    2. 掌握电工基础、电子线路的基础知识。
    3. 掌握计算机原理、计算机网络的基础知识。
    4. 掌握office的基础知识。
    5. 掌握计算机组装与维修的基础知识。

    (二)能力结构与要求
    1.具有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自动化软件的能力;
    2.能够熟练地使用与维护计算机及常用外部设备;
    3.能够熟练快速地进行文字的录入工作;
    4.能够较为熟练地进行图形图像处理;
    5.初步具备使用frontpage开发网页的能力;
    6.能够使用qbasic语言进行简单的编程工作;
    7.能进行简单的动画设计与制作。
    四、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
    (一)基础平台
    1、德育模块
    (1)职业生活与政治经济 (36学时,第一学期开设)
    本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旨在对学生进行经济和政治常识教育。使学生了解经济、政治学中的基本知识,培养学生正确分析常见的社会经济、政治现象,增强学生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活动的能力。
    (2)职业生活与哲学 (36学时,第二学期开设)
    本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通过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与自己的社会实践、人生实践和职业实践密切相关的哲学基本常识;初步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分析最常见的社会生活现象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
    (3)法律基础知识(36学时,第三学期开设)
    本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通过对学生进行法律基础知识教育,使学生了解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中与学生关系密切的有关法律基本常识,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学生的是非判断能力。
    (4)职业道德与职业指导 (36学时,第四学期开设)
    本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通过课堂教学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与职业指导,使学生了解职业、职业素质、职业道德、职业个性、职业选择、职业理想的基本常识与要求;掌握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培养学生正确的就业观和责任意识,使学生具有较高的符合时代要求的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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