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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个人年终总结(3)

时间:2013-01-14 作者:周剑 分类:总结 来源:书通网

2、加大复查力度,实行动态管理

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做到能进能出。我们对全县低保户都进行了入户调查和核查工作。其做法是:一看:看家庭居注生活等情况;二问:询问家庭成员就业、收入等情况;三查:查家庭成员、查户口、查收入、查房产、查消费、查表现;四登:填写复查表、登记有关内容;五访:走访邻居、基层干部及其他知情单位和知情人,了解真实情况;六议:各居委会成立了低保评议小组,评议组由居委会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居民代表等组成,评议小组成员对低保户家庭情况进行评议,确定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建议享受低保金额,做到符合低保条件的应保尽保杯符合低保条件的一律不予纳入或取消其享受资格。通过入户调查,取消低保251户,523人,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整了补差金额,人平补差金额达到53元。

3、落实优惠政策和救助措施

县政府办(2010)171号文,就低保对象在就业、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了很多优惠政策和救助措施,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落实,涉及民政部门的主要有两项:一是医疗救助。低保对象因病住院,符合救助条件的,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凭住院发票按10—20%给予救助,但全年累计不超过1000元。全县已救助129户,发放救助金90400元。今年我县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医疗保险,给800户低保户办理了医疗保险,低保家庭成员因病住院,一般疾病可补偿1500元,重大疾病可补偿4000元。二是教育补助。低保对象的子女上学,读高中、初中、小学的可以享受学杂费减免,读大学的给予教育补助,今年开展的“圆梦工程”活动,共补助28名大学生,发放补助金30000元。

4、落实失地农转非人员低保政策

按照省市要求,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失地农转非人员低保问题,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低保协调小组,今年6月,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我们已对申请低保且符合低保条件的1193户2517人审批了低保。享受低保人员同样享受低保户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救助,较好地解决了失地农转非人员的生活。

二、老龄工作

今年,我与老龄办的其他同志一道,围绕“六个老有”开展工作,发挥老龄办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参谋助手作用,努力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使全县老龄工作有了新的起色。

1、进一步健全老龄工作机制

县上调整了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主任,分管副县长及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加强了老龄工作的领导。各乡镇也相应建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落实了工作人员。按县委印发的《蓬安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落实了各涉老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2、宣传老年法,提高全民敬老意识

一是印发《老年法规选编》;二是利用重大节日宣传老年法和老龄工作。在“九·九”重阳节期间,各级各单位召开了各种类型的老年人座谈会、茶话会、敬老会,县上召开了庆祝重阳节暨老龄工作先进表彰会,县四大机构领导到场并讲了话,会上表彰了老龄工作先进单位18个,老龄工作先进个人28人,给7个敬老模范村(社区)授了牌。三是充分利用县乡广播、电视和板报等宣传《老年法》,重阳节县电视台播放了老龄专题节目《无声的革命》为老年人点歌祝福。四是组织征订报刊。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全民敬老意识。

3、认真落实老年人的待遇

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并通过银行代发,从不拖欠,老年人较为满意。认真落实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全县统一供养标准,供养口粮改以社统筹为以乡统筹,保证了供粮质量。同时,加大工作和资金投入力度,建设全县敬老院,全县49所敬老院。到目前,达标敬老院已有45所,模范敬老院9所,在院五保老人563人。在城市低保方面对老年人给予照顾,“三无”老人全额补助低保金,未参加保险的退休人员和社会城镇老人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保证了老年人的生活。落实了百岁老人待遇,给19名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生活补贴金100元,百岁老人因病住院报销部分医药费。重阳节、春节等节日,县上领导专门到百岁老人和生活困难的老人家中看望,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为126名老年人办了《优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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