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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编辑年终总结(4)

时间:2013-01-11 作者:毛逸谦 分类:总结 来源:书通网

  当然,这些书我不是每本都读完了,就像陈丹青说他书架上的书有90%没有读过。我大概能有一半是读过的,但基本上都浏览过。我觉得能够经常处在一种买书和读书的氛围中,对于一个编辑是很重要的。这既跟我们的职业有关,也跟我们的生活有关。我觉得作为一个编辑来说,做书是一种工作,而读书应该是一种生活。你必须自己能够从读书上得到享受和收获,你才有可能在你自己做的书里给别人带来一些享受和收获。就像一个从不喝酒的人,他不可能知道什么是茅台的味道什么是五粮液的味道什么是二锅头的味道,市场上需要茅台、需要五粮液、也需要二锅头,但是只有你自己知道他们的味道,你才有可能做出这些东西来。你很难想像一个酿酒的人自己是不喝酒的,一个能酿出好酒的人一定是深知酒味的人。

  但是,我觉得读书不一定是很功利性的。我们做法律书不一定要天天读法律书,就像做二锅头的人自己不一定天天喝二锅头。有时候我们必须要跳出来一些。冯象有一句话,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印像,他说“法律从来不是一门可以自圆其说的学科”,这句话你仔细思考,它是一语中的,后来我做陈瑞华老师的法学研究方法,他说法学研究要回归到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我说陈老师你这句话讲得太对了,这话说起来很简单,但是具有方向性的内涵,陈老师说你是真正读懂了我书稿的编辑。冯象在政法笔记里说法律是政治的晚礼服,这句话不是他的原创,但他结合中国的国情把这个道理形象的揭示和表达出来了,这是在另一层意义上讲法律不是一门自圆其说的学科。法学作为一门学科,在学术研究上它不能自圆其说,反而你通过经济学历史学政治学,甚至文学,可以更清楚的看懂法学。不要觉得文学离法学很遥远,实际上法学所要讨论的所有问题,都在文学世界里有反映,文学是我们观察世界和思考世界的一面镜子。有人说文学世界不真实,但真实世界平淡如水,一般人看不透,有时我们需要通过文学的扭曲和变形,把焦点聚集在某一个片段和切面上,才能得出深刻的思考,才能看到水平如镜下的暗涌波澜。在实践层面上,法律也不能自己作主,立法和司法都不是法学能说了算的,法律是所有情况的一个最终结果或者说一个当前结果。所以,如果我们不读书不思考,我们无法和作者做真正的交流,你首先要具备理解他的能力,这必须靠我们自己的知识储备。而且你要真正理解了这个作品,你才能准确的做好这本书。

  最直接的一点,就说我们图书的装帧设计吧,一本书的内文版式和封面设计应该是对这本书的内容定位、读者定位和宣传定位的最好表达和装饰,就像美女身上的衣服一样,你要体现出这本书的气质来,当然它本身具有美女的气质还是最根本的。但即使它不是美女,我们也要学会如何化妆美女。但怎么看出它有没有气质有什么样的气质,这需要我们的眼力,甚至我们在做策划的时候,我们自己就是在主动定义这本书的气质。我拿到一个书稿的时候,我对它的内容进行一个仔细的阅读,我的脑子里就会对这本书有一个定位,对这本书将来呈现出来是什么样子就有一个预想,什么开本用什么纸装帧应该是什么风格,这些在我脑子里就开始有轮廓了。这个时候我去和美编沟通,就很通畅。一个好的装帧设计不是来自美编一个人的,而是绝对来自于策划编辑和美编的共同创造。美编最难做的是他不知道你要什么。我们知道图书装帧是属于工艺美术的,所谓工艺美术和纯艺术之间的差别就是工艺美术是服从于一个目的的,就是你要实现一个什么目的达到一个什么目标做成一个什么风格,你必须提出要求来,美编帮你去实现,当然有实现得好的,有实现得不好的。这取决于你们这两个人的能力和沟通默契。

  同时,“好的装帧,不仅能吸引到读者,也是对作者的诚意展示,一批用心装帧的书,会吸引到很多同样用心的作者或译者。”这是我的一个作者何帆说的,他翻译的《九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和著作的《大法官说了算》都是2010年的法律畅销书,我跟他正在合作一本翻译的书,叫《批评官员的自由——警察局长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我们希望能成为2011年的畅销书。这个书稿是另外一个人推荐给我的,但何帆我以前不认识,他说他是在看了我做的《黑暗之旅》后,决定跟我合作的。所以我们有时候不惜代价的做一本好书出来,是为了做给我们的作者看的,让他们知道我们有这样的诚意和能力来为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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