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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社区民警年终总结(3)

时间:2013-10-20 作者:周丝雨 分类:总结 来源:书通网


篇四:2013年社区民警年终总结

    我于2012年12月底从黄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科调入西塞山区公安分局西塞派出所,2013年2月20日被安排在风波港村当责任区民警,2013年9月5日被抽调到西塞电厂专案组搞破案工作。2013年12月2日被安排在振华化工厂民警值班室工作。今天我回顾全年的工作,做出以下总结。
    1、我刚到西塞派出所来的时候,正值年末。云所长安排我接内勤工作,那段时间我主要是帮助其他民警整理台帐、各类档案,迎接分局年终考核。同时我还负责对居民们发放居民身份证,总共经我手发放居民身份证1500多张。
    2、2013年2月20日我被所领导安排在风波港村当责任区民警。刚开始当责任区民警,我对风波港村的情况完全不清楚,从那里入手呢?我决定从上门为村民发放居民身份证开始,通过一家一户的上门发放居民身份证,我逐步熟悉了风波港村的地形,也认识了很多村民朋友。我每次上门为村民发放居民身份证的同时,还对村民们进行调查走访,并书面记录他们反映的问题。我每次都是询问以下三个问题:一、你家有户籍问题吗?(有无老人死亡未销户,新生儿未上户的)二、你家有治安问题吗?(是否被盗?是否与人扯皮打架?)三、你对派出所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通过日常对村民们的走访调查和村干部为我提供的一些数据,我发现风波港村存在着很多死亡居民未销户,活着的居民未上户的不正常现象。这不但不利于派出所准确掌握辖区居民的人口数据进行治安管理,同时也带来了很多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些未上户居民无法办理居民身分证,没法参加高考、参军、报考公务员、办企业、乘飞机、出国、买房子、买车、办驾驶证、结婚、办社保……因为公民进行上述行为都需要使用居民身分证,这些没有居民身分证没有合法身分的“黑人”,几乎无法去干任何一件我们这些普通公民轻易就能办到的事。6月26日,我将收集到的这些数据整理成表格上报给派出所分管户籍的领导。其后我写了一篇标题为《死人不销户,活人难上户》的文章于8月5日发表在网上,文中探讨了户籍管理混乱的原因和危害,并举例说明仅风波港村就有46名死者未销户,34名居民未上户。此文发表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南方周末》、《法制日报内参》、《派出所工作》等报刊纷纷予以转载。我所也组织民警上门为46名死者销户,还配合市公安局、民政局、计生委的工作人员为未上户居民上户,目前己解决了17名居民的上户问题。
    但我并不满足于这些效果,因为还有很多公民还处于没有合法户口的困境之中。远的我不说,仅仅在黄石市公安局里,就有比风波港村更严重的问题存在。我看到12月26日的《东楚晚报》上有属名记者陈杏兰、叶建鹏的文章《下陆张家湾出现49名“黑妈妈”和“黑子女”》,内容是张家湾居民吴细娥等人向记者反映:她嫁到张家湾十几年,大冶娘家的户口销了,黄石市的户口又上不了,当了十几年“黑户”,办不了身分证,不能外出打工,连孩子也上不了户口,上学遇到麻烦,吴细娥为了上户口跑了十几年。记者到村里调查,象吴细娥和儿子这样的“黑户”竟有49人。我觉得出现这种问题完全是公安机关的失职,群众跑了十几年还上不了户口,公安机关还有何颜面谈为人民服务?群众向媒体反映这本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户籍问题,这说明他们对公安机关根本就不信任,这简直是公安机关的耻辱!我认为只要社区民警认真做好责任区内的户籍统计,并及时向上级机关反映,#p#副标题#e#这些户籍问题是可以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得到解决的,我今后还将力所能及的去为更多群众解决户籍问题。
    3、通过一家一户的上门发放居民身份证,我熟悉了群众和地形后,还给我的其他工作带来了好处。那就是我可以不依靠村干部的带路,自己找到风波港村的任何居民家中。
    2013年9月10日,我在派出所值班。当天下午17:00时,一名男青年骑着摩托车带着他妻子进派出所报案,他说他今天下午被人打了。我觉得他有点面熟,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说叫叶某,我一下想起他是个犯罪嫌疑人,今年4月26日还有5月初,我曾经两次配合黄石港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到他家去抓捕,两次都沒有碰上他,今天可真是太巧了。我为了确认,问他住哪儿,他说住风波港村×组。我沒见过叶某,但为了协助刑警队抓他,我牢记了叶某的照片和住址,这下我彻底证实了这个犯罪嫌疑人真的送货上门了。可能是他认为他不是在西塞这边做的案,我们对他的事一无所知。我将叶某带上二楼的办公室作询问笔录,然后出来在另一间办公室打电话请示朱所长,朱所长让我通知黄石港区公安分局刑警队,我就打电话通知了刑警队。刑警队的民警来后,将叶某带往刑警队。现叶某已被逮捕。
    这次为什么能够抓获叶某呢?就是因为我熟悉风波港村的群众和地形,前两次配合黄石港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到他家去抓捕时,都没有通知村干部带路,村干部不知道我在抓叶某,否则叶某根本不可能到我所来自投罗网。在农村里,村干部都和村民之间有着各种亲戚关系,如果民警不熟悉情况,总是指望村干部带路的话,根本不可能抓获犯罪嫌疑人。有个风波港村的村干部在事后对我说,要是他之前知道我在抓叶某,他会叫叶某永远不进西塞派出所的大门。这不是说村干部的觉悟低,而是因为这个村干部是叶某的亲戚。
    4、2013年里我调解了民事纠纷3起,化解了居民矛盾,让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我处理的第一起纠纷是因为2013年初的一起交通事故引起,我所为这起纠纷出警不下七次,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被撞者周某一直找车主余某扯皮。我受理后,先找余某问清情况,然后到周家湾找到周某,向他详细了解缘由,终于找到纠纷的症结:周某因交通事故致残,找余某要补偿金,而余某要周某先到交警事故大队签调解协议书后再付钱,余某怕周某拿钱后不签调解协议书,周某怕签调解协议书后余某不给钱,因双方互不信任,导致长期矛盾。我分头做双方工作,并为余某担保,只要周某先到交警事故大队签调解协议书,我负责余某的补偿金到位。此纠纷就这样顺利解决,双方在交警事故大队签调解协议书后,余某将补偿金给了周某,并且两人同时在我所签调解协议书,保证不再为此事再起纠纷,双方满意而去。
    我处理的第二起纠纷简单点儿,第三起纠纷也很棘手,双方是堂伯兄弟,虽然打架但原因复杂,伤情轻微。我如果为了省事可以直接将打人者拘留,然后就撒手不管。但我没有这样做,而是对双方多次上门调解,其中一次还叫了村干部参与调解,但那次双方争吵而去,当时村干部对我说这种人(指打人者)只服狠,说不通道理,你把他关几天就好了。我没有采纳村干部的建议,因为关人简单,但是伤者并不想警察抓人,只想要回医药费,况且双方是堂伯兄弟,我如果将打人者拘留,不但化解不了矛盾,反而可能导致矛盾激化。我采取了分别上门劝说,请打人者的厂长协助劝说,并反复劝说伤者得理让人,建议他主动少要医药费100元,最终圆满解决了纠纷,两人签属了调解协议书。
    我认为考核一个社区民警的工作,不应该看他一年办理了多少起治安案件,拘留或刑拘、劳教了多少人(因为每个地区的治安情况不同,同一地区每年的治安情况也不同,如果用一个工作指标来硬性考核全分局所有社区民警的工作是削足就履的行为,会闹笑话的),而要看他的管区群众是否满意他的工作,管区内是否和谐。记得2013年某地农村发生过一起打架,民警将打人者拘留,打人者出拘留所后,用一把铁镐将对方一家八口人杀光。从法律上来说,办案民警一点错没有,但发生这样的惨案是令人痛心的。我不是说民警不能对违法人员依法进行惩处,但是处罚绝不是最好的教育方式,我认为一个社区民警的工作能力体现在化解矛盾,创造和谐社区,让群众安居乐业这些方面。
    5、2013年我在所值班79天,备勤3天,接处警102次,现场口头调解纠纷10起,加班32次,参加分局行动13次,配合区政府行动7次,参加业务考试2次,打靶1次,参加市公安局组织书画展1次,参加所内开会学习83次,配合全所民警行动28次,登记私房出租5户,登记暂住人口21人,没收管制刀具5把,配合街办、村委会调解工伤事故2起,为人民群众做好事3件,上门为居民发放身分证126张,走访群众家庭22户。
    6、最后,我说说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我不太讲究办公室里的环境卫生,我的办公室是全所民警中最凌乱的。我的手机经常忘带,全年有三次领导打电话未接,耽误了工作。我全年没有办理一起治安案件,没有拘留一个人,没有罚一分钱的款(配合同事办案未记),在全所社区民警中是办案最少的。我全年各项工作综和考评分也是全所民警中的最低分。综上所述,我在2014年里要更加努力的工作,向先进的同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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