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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森林公安年终总结(6)

时间:2013-10-19 作者:沈茹尹 分类:总结 来源:书通网
  (三)开展林区案件调查清理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紧急通知》(阿地林资字〔2013年〕55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13年年9月组织人员,就我县2013年以来辖区内存在的毁林开垦和其它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共办理行政案件35起。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梭梭柴2方,其中,滥砍乱伐案件14起;牲畜啃食树木案件10起;非法破坏植被案件3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件2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产品案件1起;河谷林失火案件1起,无证饲养案件2起,共处罚35人次。
  我局采取出动宣传车,通过散发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手段,使林业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特别是对一些边远山区的牧民,以前认为砍树烧火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现在也能自动加入到保林、护林的队伍中。
  二、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一)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视是关健。
  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联合县护林防火办公室、县广播电视局开展了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印制《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相关宣传材料散发给我县广大农牧民群众,通过广播电视局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向全县群众播放宣传,使全县群众增强护林防火与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青河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公安分局在协商一致,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与我县野外用火旅游开设点、野外用火矿场、砖场等野外用火户签定了30余份野外生产用火合同书。
  今后我分局相将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坚持教育宣传为主,预防在先的原则,与我县所有野外用火户签订野外用火合同书,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将起到更大作用。
  (二)、加强督导检查
  为加大森林防火督查力度,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防火办组成检查组多次对县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他们进入林区,对重点防火地区、用火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对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我分局严格执行了24小时防火值班制度,由分局领导亲自带班,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提高了基层防火工作者业务素质。
  由于领导重视,上下协同作战,今年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青河县共有五乡两镇,辖区面积15529.5平方公里,但森林公安民警却只有六位,警力严重不足,平时六位民警的工作压力和思想负担比较重。为解决有限的警力和严峻的林区治安形势之间的矛盾,我分局林业公安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整体素质等方面着手,积极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向素质要警力。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作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的根本保证,把学习真正转化为工作力、创新力。同时,致力营造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合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向上,坚强有力的浓厚氛围。不仅树立了森林公安的形象和权威,凝聚了警心,而且还提高了在新形势下,维护林区秩序的能力,打击林区犯罪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我分局以制度管理队伍,以纪律约束民警。采取从细微入手抓规范,从日常要求抓养成,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要求在工作时间严禁私自外出和利用工作时间吃饭、办私事,努力培养民警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组织重新学习《人民警察内务条例》、《五条禁令》,组织纪律作风已经有了进一步的好转,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全分局风气正,形成了团结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我分局组织民警认真讨论,深刻剖析,民警普遍认为,执法为民思想树立的不牢,法律业务学习不够,掌握不透是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我分局把《刑法》、《刑事诉讼法》、《森林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穿于日常学习和执法业务工作中,通过开展以案学法,增强了民警的事业心、责任感,提高了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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