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场合,我们往往有为不相识者彼此引见一下的义务,这便是为他人作介绍。为他人作介绍,应作得合乎礼仪。
1.介绍人
在公务交往中,介绍人应由公关礼仪人员、秘书担任;在社交场合,介绍人则应由女主人或与被介绍的双方均有—定交情者充任。
2.被介绍者的先后顺序
尊者有权先了解情况,因此男土应被介绍给女士、晚辈应被介绍给长辈、下级应被介绍给上级、客人应被介绍给主人、迟到者应被介绍给先到者。
3.介绍的内容
为他人介绍的内容大体与自我介绍的内容相仿。作为第三者介绍他人相识时先向双方打一声招呼,让被介绍的双方都有所准备。
4.介绍的形式
由于实际需要的不同,为他人作介绍时的内容也台有所不同介绍的形式。
(1)简介式介绍。适用于一般场合,内容只有双方姓名一项,甚至只提到双方姓氏为止。接下来,就由被介绍者见机行事。例如:“我来介绍一下位是张教授,你们认识一下吧。”这位是刘教授,你们认识一下。
(2)标准式介绍。适用于正式场合,内容以双方的姓名、单位、职务等为主。例如:“我来为两位引见一下。这是位天时音像公司公关部马菲小姐,这位是五彩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大力先生。”
(3)强调式介绍。其内容除被介绍者的姓名外,往往还会刻意强调一下其中一位被介绍者与介绍者之间的特殊关系,以便引起另一位被介绍者的重视。例如:“这位是我的女儿刘晓,请杨总多多关照。”
(4)引见式介绍。引见式介绍适用于普通的场合,介绍者所要做的是将被介绍者双方引到一起即可。例如,在一次联谊会上,主人可以这样说:“大家以前都是校友,但有的不在一个年级,请大家相互认识一下吧。”
(5)推荐式介绍。推荐式介绍适用于比较正规的场合,介绍者是经过精心准备而来的,目的是将某人举荐给某人,介绍时通常会对前者的优点加以重点介绍。加:“这位是肖飞先生,他是一位出色的外观设计人才,对企业管理很有研究,还是经济学博士。杜总,你们细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