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生命的保护伞第一题第1题答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18
(3)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互联网上网 服务营业场所
(4)2007年6月1日
(5)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 其他设施、场所 集会 文化娱乐 社会实践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人身安全事故 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十六 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法律,生命的保护伞第一题第2题答案
(1)我的观点:不对。
我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能打孩子,对孩子要尊重。
(2)我的观点:不对。
我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我的观点:不对。
我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4)我的观点:不对。
我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5)我的观点:不对。
我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
法律,生命的保护伞第二题答案
略
法律,生命的保护伞第三题答案
略